滨州医学院关于做好省内高校开展审计发现问题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8-13浏览次数:140

各部门、单位、院(系):

2019年10月至2020年6月,省审计厅对山东科技大学、青岛大学、青岛农业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济南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滨州学院、济宁医学院等8所省管高校的14名主要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等情况进行了审计。2020年4月15日至5月20日,省审计厅对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科教融合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进行了专项审计。省审计委员会、省审计厅将审计结论分别向省委、省政府作专题汇报,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对此次审计结论作出批示,要求接受审计的高校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究,采取措施切实整改到位;我们要以此为鉴,充分发挥内审作用,进行自我对照检查,找出问题并立即整改。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和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函〔2020〕29 号)的文件要求,为全力做好省内高校发现问题的整改及自查自纠各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审计问题整改的重要性

落实审计责任、加快审计整改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内容,是推动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有力措施。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务必从讲政治、守纪律、守规矩的高度,深刻认识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推动审计问题整改,使审计反映的问题切实得到纠正,并着眼长效、举一反三,把审计作为发现问题、改进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审计问题整改

学校成立滨州医学院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和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并制定《滨州医学院关于省内高校开展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和自查自纠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2)。各部门、院(系)自我对照检查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对账销号抓落实,能够短时间内整改或办理的,立查立改;短时间内整改不了的,要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制定明确的时间表、路线图。各部门、院(系)要安排专人对审计整改任务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同时,各部门、院(系)要把推进问题整改和加强建章立制结合起来,从根本上破除“屡审屡犯、屡改屡犯”的顽疾。

三、强化责任追究,加大审计整改问责力度

各部门、院(系)主要负责同志是审计整改、自查自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整改过程中不负责任、推诿扯皮、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在全校进行通报。

四、严把时间节点,限期完成自查自纠工作

各部门、院(系)要对照问题清单,立即着手自查自纠,确保全面、尽早完成工作任务,并撰写自查自纠及整改报告。请于8月25日前将自查自纠报告及表格纸质版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审计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徐昭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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